旧楼装电梯:每一台补助五万元

搜狐焦点周口站 2021-10-14 1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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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加建电梯财政资金补助管理,明确申请、发放流程。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市区楼层为五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住宅,满足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符合《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加建电梯条件的,依

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加建电梯财政资金补助管理,明确申请、发放流程。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市区楼层为五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住宅,满足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符合《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加建电梯条件的,依法办理电梯报建手续,由业主个人出资建设,在2018年3月1日之后办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的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其中,加建电梯报建及安装已享受相应税费减免的、没有《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单一业主的、居(村)民自建自住的以及小产权房以及存在违法建设未处理的这六种情况不被纳入财政资金补助范围。

在补助标准上,《实施办法》指出,每完成一台电梯加建补助5万元,对于原有电梯井未安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金额减半。对于补助资金由加建电梯全体出资人共有的情况,则将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发放。

通过填写《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资金申请表》,由加建电梯全体出资人共同推选一名业主代表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区自然资源局将对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区自然资源局将收集相关申报及验收材料向区财政申请支付。对通过审核的申请项目,相关资金将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给申请人。目前该办法适用于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

来源:惠州电视台HZ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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