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年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郑州调整为1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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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其中,郑州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
12月2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较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较低工资标准。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将同时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通知》,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河南省较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划分的三个类别行政区域月较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较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600元/月、1440元/月、1280元/月。其中,原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执行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90%;纳入省直统筹的中国铁路郑州局、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豫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参照郑州市市区标准执行。
对按照规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转移接续、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的上次转入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人员在其刑满、假释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通知》,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2022年度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地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所谓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来源:中原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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