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将受宠,买房刚交完定金,开发商就降价,钱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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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买房都更需要谨慎些,因为是期房,交房有一定的时差,过去疯狂躁动的楼市下,需要收房的购房者来为此买单,而这种乱象也在近期集中爆发出来。以前大家,关心房价,关心质量问题,如今的很多购房者都开始自嘲,不求别的,但求能交房不烂尾。
可见,购房者的预期是下调了的,不过也没办法,赶上了这样的形势。不过作为购房者,还是尽可能放心,国家也非常关注此事。提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预料到,未来购房者的地位会越来越高,其实,现在就体现出来了,不像过去,购房者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弱势方,当然现在依然是,不过现在的购房者都成为国家导向下,被竞相争抢的对象。哪里有购房者,哪里就有希望。这句话不一定对,但现实就是在这么做。
因为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购房者缺乏信心,而这种信心的提振,国家已经给出明确方向和信号,各地也都在以较大的诚意去争取购房者。购房者将受宠是必然的,但不能恃宠而骄。
作为购房者还是应该懂得一些房地产知识,如果遇到问题该知道如何去处理,而不是让开发商抓住把柄,最有本事的应该抓开发商的把柄。你才更有话语权。
近日,一位购房者给我们留言,说刚交完定金,还没有做面签也没有交首付,开发商就以别样方式打折促销卖房了,他认为已经严重损害已购房业主的利益。
他希望给开发商施加压力,虽然没有明说要补偿,但心理上肯定无法接受刚交完定金开发商就打折促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样的例子挺多的,别说变相打折,即便是直接降价都不好说。我们一向是帮助购房者说话的,也给购房者提供各种各样的建议,所以购房者愿意相信我们,但就事论事,我们也不能过度偏袒谁。
作为购房者,无论市场怎么变,依然处在弱势地位,遇到问题不知所措,有时候是病急乱投医,甚至可能因为不懂法而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一向建议,不管遇到什么事,排名前列时间一定要找开发商私下里协商,遵照此前的协议,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谁违约谁负责。
以前我们跟大家讲过,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前者更具有法律效力,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定金要双倍赔偿。
但不管怎样,购房者千万不要聚众闹事,这是大忌,不仅很难满足你的诉求,还可能把自己折进去。最稳妥的就是,先按协议办事,如果不能理解或接受,要好好跟开发商沟通。
虽然我们并不赞同降价就一定要给购房者补偿,因为降价是市场行为,所以我们不主张购房者去找开发商理论,但我们也相信现实总是跟我们想象的不一样,购房者只要去找开发商,一般情况下,都会满足,只要不过分。这也说明开发商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不希望事情闹大,闹大了,有理也说不清,有理也变没理。
再有就是,哪个开发商敢说特别没点把柄在购房者手里?所以,开发商也只能息事宁人,知道购房者也不是想真正退房,况且购房者也没有理由退房,大家都心照不宣,所以开发商处理这种事也多有经验。
但是从近一段时间以来,除了个别城市,基本上都反对房价下跌幅度超过5%,认为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其实也是为了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当然从更深层次讲,是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希望市场波动太大。
这样一来,让购房者心里更踏实,少了房价大跌的后顾之忧,可以放心买房。从这个角度说,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是没有错的。
还有,购房者要不要退定金还要算一笔账,如果只交了定金,但是降价的损失高于定金,那么作为购房者可以尝试这么做,大不了定金不要了,当然尽量与开发商沟通,万一能退回定金呢!
最后,想告诉大家,市场会越来越成熟,无论开发商还是购房者也都要学会成熟,用市场的规则去处理问题,而不是靠情绪化,房地产粗放式发展的时代,也造就了不少粗放式解决问题的方法,其实并不适应新时代需要,开发商以为花钱就能消灾,购房者以为耍个无赖就能占点便宜,这样的时代会过去的。
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是什么权益都是合法的合理的,虽然购房者将会越来越受宠,但不能逍遥于法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争取,而且通过正规渠道。
总之,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想退房,法律是不支持的,一般协议中规定,定金不能退。只要开发商没有欺骗你,适当的降价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作为购房者也要认,况且这时候正是开发商降价促销争取新购房者的时候。但我们也不能纸上谈兵,现实中,如果开发商降价幅度较大,别说你,就连当地部门都会找他的。多数情况下,好好跟开发商协商,要些补偿问题不大,但要见好就收,别拿退房吓唬开发商,如果你不占理,你退房不见得能占到便宜。
来源:诸葛找房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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