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700多万的房子没了,还倒赔500万,买卖合同有哪些玄机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最近,上海“史上最惨购房者”让不少人感叹,稍有不慎,不仅赔了夫人还要折兵。简单说就是,上海一女子打算花1550万总价买房,约定745万首付款并没有按期交上,不过又再次签署补充协议,除了按期交钱还要有利息,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还得赔偿高昂的装修损失费达180万。
谁能想到,交清了逾期付款的利息,并完成了745万的首付,但尾款因为银行审批延误再次逾期,可是好不容易等了两个月后,贷款审批通过了,可是卖家不想卖了。你知道法院怎么判吗?
法院最终判决买房者败诉,她不仅要退出房子,还要支付违约金、房屋整修费等总计497.32万元。也难怪被网友戏称为“最惨购房人”,主要是涉案资金太大了。我都在想,这可怎么还啊!
有网友认为,这可能跟2020年下半年上海房价上涨有关,由此导致卖家如此态度强硬。
所以,买房时一定要谨防违约,不管是主客观原因,都要把口头约定落实到合同中,而且一定要对合同中的细节清清楚楚,选择正规中介机构也很重要。
虽然很多人同情买房的女子,可法院的判决确实如此,因为法院判决也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据说人家卖家是有专业律师全程参与的,合同中有约定银行贷款审批的责任。
反过来看,中介的合同就显得不专业了,为什么要约定具体的付款日期呢?一般不都是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吗?如果银行拒贷,双方应该怎么办?也要约定清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很多人认为,如果买房者违约,可以承担违约责任,但法院没必要支持解除合同。
实话实说,没几个人真正认真看合同的,即使你看了,很多你可能也不太懂,所以,购房者以后一定多长个心眼,找靠谱的人帮忙盯着点,总感觉这个买房者被算计了,可又找不出证据,哑巴亏你就得吃着。
买卖双方是平等的,无论是谁,所涉金额都不是小数目,都应该在对待合同上慎之又慎,确保不掉进坑里。
除了以上,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也要明确几点,以防“房财两空”。
1、不跟未成年人签订合同。
如果房主是未成年人,则就不能跟他们签订购房合同,因为不能生效,否则不仅浪费时间还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
2、谨防一房多卖或重复抵押。
当然这么直接说大家都明白,不会签,可现实中你不调查是不会知道一房多卖的。签完合同后,查询你的购房合同是否在房管局备案。备案后不仅可以规避“一房多卖”,还可以有效地防止重复抵押等。
3、借用他人名义的买房行为。
可能由于限购问题,很多人投机取巧,借鸡生蛋,以亲朋好友的名义购买房子并签署合同。但这种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后续出问题,你是没法说理的,即使你有理。
4、房产证办理的时间约定问题。
一般在合同中,都会明确规定房产证办理的最晚时间,且有双方的违约责任确认,上述案例中的问题就在于在时间约定上忽略了问题的严重性,否则也不至于闹上法庭。
来源:诸葛找房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